各企事业单位:
接市职改办通知,未进行中高级职称换证的单位及个人,请于2012年1月6日之前将个人材料报到高新区职改办,请按时上报材料,以后不在受理中高级职称换证。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 资格证书原件;
2、 评审表原件或当时评审通过的红头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复印部门的公章;
3、 附件2、附件5一份(sjzgxqzgb@163.com邮箱中,密码85962555中,职称换证工作文件中);
4、 把个人信息和职称信息录入河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邮箱内)中,形成上报数据(.ZC文件)后,用u盘拷贝上报。
高新区职改办
201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