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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收费标准改变 河北省人才公司将洗牌

文章来源于: 燕赵都市网 浏览280次 时间:2012/1/12 8:50:00

  河北省物价局发文,从今年起,河北省将对人才流动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减免了部分收费项目,其中“其他服务的5元/人·月”将不再收取,这对我省人才公司影响巨大,此新规实行后,或将迎来人才公司洗牌和转型。

  记者注意到根据相关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毕业后2年人事档案管理费,自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征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对已存档案人员,按文件规定时间收取档案管理费。

  此外,调整后,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单位委托保管20元/人·月,个人委托保管15元/人·月,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不需要提供其他服务的5元/人·月。

  我省一位人才公司人士告诉记者,这个新规实施后,我省部分人才公司或面临倒闭风险。“每个月五元的“其他服务费”是许多人才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这项收费被叫停后,市场上至少有30%的公司将倒闭或者转型转行”。

  这位人士还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许多人才公司早在几年前就意识到了社保改革趋势,在逐渐进行转型。许多人才公司已经由过去单纯的档案存管,转身为了劳务派遣公司。虽目前劳务派遣费用中也包含“其他服务的5元/人·月”一项,但是相比较高的劳务派遣总费用,影响相对较小。这位人士表示,目前我省劳务派遣市场根据派遣工种的风险程度,收费在每月20元到300元不等,因此此项费用的停收对这些劳务派遣公司的影响较小,大概在5%左右。